一、雇主责任险
所谓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人业务有关的工作,因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导致受伤、身残或死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被保人应承担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这是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二、雇主责任险的基本保障有什么呢?
(1)被保险人雇用的人员在保单有效期间,在受雇过程中,在保单列明的地点、从事保单列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活动时,遭受意外而受伤、致残、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的赔偿责任。
(2)被保险人的有关的诉讼费用: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限额由雇主自行确定或雇主根据与雇员协商的结果进行确定,然后一次性给付受害人。如果购买的限额较高,则同等伤残等级下可以获得的补偿越高,反之亦然。影响雇员获得赔偿金的因素不仅仅是月工资,还有雇主购买的赔偿限额。
(3)雇主责任险不单只负责赔偿员工医疗费、残疾津贴(如果达到残疾等级的话),还包括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至于赔偿对象方面,雇主责任险是赔给公司的,而工伤保险是赔给员工的,与工伤保险不尽相同。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金主要有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用、医疗费用这五项。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必要的、合理的诉讼费用,保险公司负责在保险单中规定的累计赔偿限额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