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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lists)总之,伍尔芙的推论集中一点,这位仅仅四十二岁就死去的小说界的莎士比亚会制造出更加令世人震惊的杰作
奥斯丁的六部长篇,每一部都被列上英语小说顶尖经典,不是因为她的小说写了喜剧——她的六部小说中的人物最后都要走进洞房,而是因为她对人情世故的把握精细程度上少有比肩
你说不出《傲慢与偏见》更好,还是《理智与情感》更好,还是《诺桑觉》、《男人园》(我喜欢把曼斯弗尔德庄园直译成男人园)、《爱玛》、《劝导》更好
一定要从中找出“代表”作的问题,搞得近两个世纪的评论家头昏脑胀,至今也还是莫衷一是
要是她四十二岁不死,那她的代表作问题就不会这么令人头疼了
按照伍尔芙的推测,我们不难想像到这一点
而实际上,她已经在她的作品中显示了她是亨利·詹姆斯和普鲁斯特的先驱,就是因为她死于四十二岁,使得她还没有来得及的发明让位于后来的两个人
所以,后来的两个人要感谢她在四十二岁死了
她那个时代最流行的是“哥特式”传奇小说
这种传奇小说的创始人是华尔浦尔(Horace
固然作品想经过这部影戏补救少许部分局面,但无疑群众不买账,究竟一码归一码,出轨从来即是冒犯人们品德底线的工作,以是近些年来作品犹如就形成了马伊俐背地的男子,马伊俐一部接一部的演剧,而作品也把自已的大局部精神放在了光顾家园上去
很想写一首对于春天的诗,怎奈心语浅浅,怎抒也抒不尽它的韵律,它的风韵与韵调
只能用浅浅的翰墨,在内心无言的刻画着春天的画卷
/> 时尚与古意 赵方新 时尚总被人追捧,古意总被人遗忘
时尚在热捧后往往被遗忘,古意在遗忘后常常被怀念
时尚的面孔永远俏丽,时尚的色彩永远鲜亮,时尚的款式永远新颖,时尚的身后有数不清的趋之若鹜的膜拜者
古意则不然,它素面朝天不饰脂粉,它雅好独处不耐喧嚣,它内敛守拙不事张扬,它有出人意料的韧性,在时尚面前不卑不亢地保持着自我的完整
时尚多处于浮光掠影浅尝辄止的状态,开始时的创意新奇惊世,随后的模仿和复制便流于形式等而下之,在这个速生速死的时代,时尚是一份最简便的快餐,草草搭起戏台,没有主角配角之分,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领风骚三两天
从历史上看,当然也有些时尚沉淀成了古意,但这样的时尚必须从一开始就“取法乎上”,具备丰厚的文化美感价值
魏晋时期谈玄成风,放诞嗜药,好酒成性,出现了不少可人的人物,给后世留下了咂摸不尽的风流余绪
唐代的时尚当然是诗,那时的人若不能写几句歪诗就要被瞧扁,不会写五言七言,起码要会诌几句打油诗,不会写诗,也要懂诗,这就出现了白居易写完诗读给老婆婆听的佳话
放眼当代的时尚大多还不具有这种文化美感,所以就只能速生速死,浅浅的淡淡的甜甜的怪怪的,然后被岁月的风轻轻抹去来路的痕迹
倒是一些“沉默的古意”常让我思之砰然心动,悠然向往
在南京大学里流传着一段已故国学大师唐圭璋先生的往事
他与妻子均颇爱宋人陈与义的《临江仙》词,中有:“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两句
妻子仙逝后,唐先生铭怀刻骨,每到月圆之夜,必到妻子墓前对月吹箫,尽管阴阳两隔人鬼殊途,但那份赤怀却足以上穷碧霄下落黄泉
唐先生身上的古意气韵充沛,如秋林远山,宛然可画
凡人也自有古意
一杯茶屏却嚣嚣烦忧,细细品咂人生的兴衰荣辱;二三友款步于溪畔田径,听虫声唧唧,看月白风清;长夜待旦,更深漏残,展读一卷古人的手迹;风雪之夜欣然访友,暗合王子猷剡溪访戴之幽怀;闹市之中忽见一人耽于吟哦,世事罔闻,顿生“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之感慨;曾在芙蓉街见一年画店,门旁书李清照诗:“十五年前花月底,相从曾赋赏花诗
今看花月浑相似,安得情怀似昔时”,主人是一位白净的少年,端坐在幽暗中…… 何谓古意呢?明朝的陈继儒在《岩栖幽事》中有一段话,大略可以定义:“人有一字不识而多诗意,一偈不参而多禅意,一勺不濡而多酒意,一石不晓而多画意,淡宕故也
”他提出的“四意”颇近古意的精神
“淡宕”生古意,这是高人的作为,我们平凡人要想涵养点古意还是离不开诗书画棋酒禅,读诗使人灵秀多情,学书使人温雅淡定,赏画使人磊落明净,手谈使人坐隐,小酌使人忘机,观禅使人感悟
德国诗哲荷尔德林说:“人诗意的栖息在大地上
”我倒真想把它修改成“人古意的生活在时尚里”,定然会嗤声一片
在时尚占尽风光的今天,用古意的淡泊和清澈洗一洗时尚的铅华,不失为一种折衷的办法,但大多时候时尚标榜的就是我行我素,根本就领古意的情,所以还是井水不犯河水,各行其便的好
我去看他
亮堂堂的白昼,他把本人藏在屋子里最暗淡的边际,扯一条小被卧披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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