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成都市关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核发依据

   日期:2022-08-16     来源:13018205702    作者:成都汉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7    评论:0    
核心提示:成都市关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核发依据:1.《出版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七条;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一条。成都市关
成都市关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核发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七条;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一条。


成都市关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许可条件:


1.提交申请书,其内容应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确定的业务范围,企业类型等。


2.提交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出版物零售;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且不具有居住用途,营业面积不少于20平米,提交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4.提交《成都市出版物发行零售单位企业申请申请表》企业法人和经营负责人身份证明。


5.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出版物零售单位的审批,还应当符合成都市出版物(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发行网点设置规划;


成都市关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许可办理:


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


2.申请人应与本行政部门正式签订《关于设立图书,报刊零售,出租企业告知承诺书》。


成都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行政管理要求:


1.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图书,报刊经营活动。


2.申请人获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接受本行政部门的检查,遵守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讲求社会效益。


3.申请人应在营业场所内的醒目位置悬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申请人如下变更登记事项或终止出版物经营活动,应及时向本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5.不得零售,出租,附赠含下列内容,情形之一的图书,报刊;


2022年成都市金牛区无地址审批图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022年成都市锦江区无地址审批出版物批发零售许可证


2022年成都登记图书许可证从事网上经营出版物业务申请区域:青羊区,武侯区,高新区,成华区,郫都区,双流区,新都区,新津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原文链接:http://www.knots.cn/news/show-108678.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成都市关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核发依据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打赏
0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VIP套餐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手机版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