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支撑构件旨在承受横向地震力。对于构件或受力构件,非受力构件及其在主结构系统上的锚点在承受地震荷载时保持其结构完整性。
2.所有抽水设备的接口,振动,噪声和出厂检查均需符合标准。
3.泵的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泵壳1.0 m处的噪音不超过85分贝。 具体的测量标准是按照有关标准执行的,例如JB / T8098。
4.泵的材料选择适合指定的输送介质要求。
5.泵单元的大双振动幅度限制为±0.068mm。 振动测量方法和要求根据JB / T8097“泵的脉冲测量和评估方法”进行测量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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