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容易忽略的风险!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应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资料需要保管10年)。在税务机关事后监管过程中,重点检查企业的留存备查资料。如果企业不能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留存备查资料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其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容易忽略的风险!所以,尽管特殊行业的企业可以享受到“报备即批准”的流程优惠,但仍然无法免除在享受税收优惠后和其他企业同样要严格按要求准备留存备查资料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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