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据微信公众号“石狮融媒”消息,近日,福建省石狮市住建、自然资源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石狮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出台八条重磅新政,进一步改善房地产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新政有效期持续至2025年6月30日。
优化土地供给方面,新政提出,取消土地出让限价设定,房价不再设置最高价格限制。降低土地出让参与条件,土地出让前明确地块教育划片。
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方面,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认定住房套数时予以核减1套家庭住房套数,不论该套房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核减后相应的商业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开展房屋“换新购”活动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核减后相应的商业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在本文件执行期间及文件生效前三个月内,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本市范围内所有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商业(公寓)自建房、车位、小产权房等】,按新房金额的0.5%给予补贴(购房金额以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成交价为准、购房时间以网签提交时间为准、受理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起算一年内为限、完税后凭完税证明给予兑现)。
按照政策,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石狮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