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深圳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日期:2024-11-19     浏览:26    评论:0    
核心提示:5分钟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建字〔2024〕328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
5分钟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建字〔2024〕3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二、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knots.cn/news/show-848460.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打赏
0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VIP套餐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手机版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