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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狠抓案件查办、纠风治乱,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浉河区吴家店镇社会事务办原主任张良业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等问题。2018年至2023年,张良业任吴家店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期间,违规参与投资辖区内工程项目建设,获利15万元;以“决算费”“监理费”等名义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多收取费用2.91万元;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索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共计12.8万元。2024年2月,张良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羊山新区二十里河街道办事处筹建处财政所原出纳张涛贪污群众拆迁补偿款问题。2023年9月至11月,张涛利用职务便利,分多次将辖区内群众的拆迁补偿款转入其个人账户占为己用,共计69万元。2024年3月,张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淮滨县人民医院职工医保科原副主任孙士刚侵吞医保报销资金。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孙士刚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医保报销资金991.66万元。其中,挪用924.59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挪用67.08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支出,超过三个月未还。2024年4月,孙士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固始县陈集镇大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庆福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财政资金问题。2019年至2021年,任庆福通过安排他人虚开工程支出票据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5.6万余元用于该村账外开支。2024年4月,任庆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有的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资金随意列支,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医保报销周转资金和群众拆迁补偿款。这些“微腐败”离人民群众最近,损害群众切实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从严整治、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全市各级党委要提升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实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整治工作;各级相关部门要负起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全面整治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加主动为民造福。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把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打破常规、集中攻坚,围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解决民生痛点难点、深化纠治“四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等方面,统筹抓好线索处置、监督办案、整改整治,坚决惩治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为全面深化推进“1335”工作布局、奋力谱写“两个更好”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