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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7市纪委监委通报!

   日期:2024-10-27     来源:河南24小时    浏览:33    
核心提示:周口太康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太康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新乡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永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延津县纪委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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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

太康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太康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乡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永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延津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乡县古固寨镇古北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法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红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凤泉大队大队长翟书晋(副科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凤泉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乡市凤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职员谭胜林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凤泉区监委监察调查。

南阳

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办王显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新野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信阳

淮滨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董贤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淮滨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信阳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信阳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狠抓案件查办、纠风治乱,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四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浉河区吴家店镇社会事务办原主任张良业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等问题。2018年至2023年,张良业任吴家店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期间,违规参与投资辖区内工程项目建设,获利15万元;以“决算费”“监理费”等名义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多收取费用2.91万元;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索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共计12.8万元。2024年2月,张良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羊山新区二十里河街道办事处筹建处财政所原出纳张涛贪污群众拆迁补偿款问题。2023年9月至11月,张涛利用职务便利,分多次将辖区内群众的拆迁补偿款转入其个人账户占为己用,共计69万元。2024年3月,张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淮滨县人民医院职工医保科原副主任孙士刚侵吞医保报销资金。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孙士刚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医保报销资金991.66万元。其中,挪用924.59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挪用67.08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支出,超过三个月未还。2024年4月,孙士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固始县陈集镇大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庆福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财政资金问题。2019年至2021年,任庆福通过安排他人虚开工程支出票据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5.6万余元用于该村账外开支。2024年4月,任庆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上述四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有的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资金随意列支,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医保报销周转资金和群众拆迁补偿款。这些“微腐败”离人民群众最近,损害群众切实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从严整治、严肃查处。信阳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全市各级党委要提升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实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整治工作;各级相关部门要负起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全面整治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加主动为民造福。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把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打破常规、集中攻坚,围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解决民生痛点难点、深化纠治“四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等方面,统筹抓好线索处置、监督办案、整改整治,坚决惩治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为全面深化推进“1335”工作布局、奋力谱写“两个更好”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焦作

焦作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以来,焦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起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问题,形成了查办案件强大声势,现将查处的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武陟县龙泉街道辛庄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陈明新骗取占地附属物补偿款问题。2014年9月,时任龙泉街道荆辛庄村村委主任陈明新,利用协助武陟县产业集聚区对荆辛庄村征地及附属物赔偿工作的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协议、领款单等方法,骗取附属物补偿款23.8万元,用于自己做生意、日常消费使用。陈明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陈明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沁阳市紫陵镇宋寨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刘家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21年至2023年,紫陵镇宋寨村委多次违反“四议两公开”程序,违规划拨宅基地,违规支付户厕改造等专项资金,不按规定将土地租金等款项上交镇财政所,直接用于村内支出。刘家林作为宋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决定村内重大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49708.6元;刘家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刘家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主任职务。

博爱县月山镇后庄西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监委会主任王胜利违规套取占地补偿款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王胜利得知太焦城际铁路线路规划途经博爱县月山镇后庄西村后,利用职务便利与有关村民预谋套取高铁占地补偿款。在未经上级审批的情况下,采取透露标底、在定测范围内修建村委村室并将产权转入个人名下的方式,骗取国家补偿款82.553274万元,王胜利分得35万元用于个人支出。王胜利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王胜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案件中,有的骗取套取占地补偿款、有的违反议事规则决定村内重大事项、有的违规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啃食群众幸福感,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宗旨观念淡化、法纪意识淡漠、规矩意识不强,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为戒,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严守铁规铁纪,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厚植为民情怀,用心用力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念兹在兹、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省委、市委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全市集中推进会,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作出指示批示,以上率下扛牢主体责任,带领班子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真正扛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把准工作方向,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合力打好打赢集中整治攻坚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超常规措施加压推进集中整治,推动案件查办有突破、问题整治有成效、工作开展有亮点特色,一体推进发现问题、处置线索、查办案件、深化整治、纠风治乱等各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风正气就在身边。

平顶山

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以案示警的震慑效应,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宝丰县肖旗乡丁岭村党支部原书记、村主任徐新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9年,徐新春利用工作便利,将代收的22户村民的天然气安装费私自挪用,共计34540元。2022年,徐新春在村集体道路修补过程中收受施工方现金2600元。2024年3月,徐新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程序依法罢免其村主任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汝州市寄料镇高庙小学校长郑长文违规收取营养餐费问题。2023年至2024年,郑长文违规向学生收取营养餐费25870元。郑长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郑长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湛河区北渡街道莲花盆村党支部书记牛保兴违规侵占村民占地补偿款问题。2016年3月,牛保兴在负责发放本村2015年度造林绿化占地补偿款过程中,将4户村民共计1017元补偿款用于个人日常消费。牛保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5月,牛保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叶县常村镇金沟村党支部原书记申民违规发放冬春救助款问题。2022年1月,在金沟村冬春救助款申报中,申民违规将5名村两委干部纳入救助对象,致使5人违规领取救助款合计5700元。2024年5月,申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四起典型案例,涉及农村集体“三资”、教育、占地补偿和困难群众救助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严重啃食群众的获得感,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危害党的执政根基。严肃查处上述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纪委坚决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平顶山市委常委会会议对全市集中整治作出安排部署,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集中整治作出重要批示。市纪委统筹协调、强力推进,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成效。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扛起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举一反三,以案为鉴,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市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自觉践行为民宗旨、涵养为民情怀,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从严查处一批“蝇贪蚁腐”,重点解决一批顽瘴痼疾,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让百姓切实看到真变化、感到真成效、获得真实惠。

三门峡

三门峡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切实发挥案件查办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卢氏县杜关镇龙王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占军,监委会主任张建成,村委委员何三菊等3人坐收坐支集体收入等问题。2021年5月,马占军与张建成、何三菊商议,收取某承包商村集体林坡补偿款3万元,存入何三菊个人账户,其中13895元直接用于村日常开支。马占军还收受承包商1万元。2023年11月,马占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张建成、何三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灵宝市尹庄镇浊峪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李建波违规挪用群众购房款问题。2014年至2020年,李建波在新农村安居工程项目中,利用保管群众购房款的便利,私自挪用224.5万元购房款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取收益46205.34元。2023年10月,李建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3年12月,李建波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义马市泰山路街道办事处狂口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孙彬,狂口社区党委副书记高振峰,党委副书记、监委会主任李计划等3人违规使用集体资金报销个人养老金、违规领取补助等问题。2019年1月,孙彬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决定使用社区集体资金为狂口社区干部共计24人报销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应由个人缴纳的养老金共计30.8万元,其中孙彬违规报销养老金1.67万元,高振峰违规报销养老金1.04万元,李计划违规报销养老金1.64万元。2023年6月,孙彬等24人将违规报销的养老金共计30.8万元予以退还。2020年6月,孙彬与高振峰、李计划等3人在不具备领取狂口社区岗位补助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决定使用社区资金为3人发放岗位补助共计1.88万元。孙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1月,孙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计划、高振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长期执政基础。以上三起典型案例,都是发生在农村(社区)集体“三资”领域的“微腐败”,直接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反映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弱化、宗旨意识缺失、纪法意识淡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刻认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政治危害,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找准问题,集中力量从“小切口”入手,推动全领域、全行业、全系统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管好行业、严肃行风,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处置、领导包案、案件查办、问题整治力度,全力冲锋打好这场攻坚战,有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以集中整治的实效,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河南日报微信整理自清风周口、新乡日报、清风南阳、清风平顶山、信阳日报、清风焦作、清风三门峡等)

原文链接:http://www.knots.cn/shangwu/show-5257.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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