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将于8月11日举行。有意参选人士可在明日(18日)至7月2日期间向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报名。
行政长官选委会由四个界别的400名人士组成,其中,第一界别工商、金融界,第二界别的文化界、教育界、专业界和体育界,以及第三界别中的劳工界和社会服务界,共344名委员经由相应界别或界别分组的法人选民依法选举产生。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选委会委员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因此,拟参选人士报名时,除了提交《行政长官选委会委员参选人报名表》、联络资料表及相应界别法人数目20%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参选人提名表》外,还须同时提交已签署的《参选人拥护和效忠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