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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一研究院撤销新农村杂志社,已成立清算组

   日期:2024-11-16     来源:澎湃新闻    浏览:21    
核心提示:7月1日,浙江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官网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称,根据《关于废止浙江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等11家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公告》文件精神,撤销新农村杂志社。公告称,根据《事业单位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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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浙江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官网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称,根据《关于废止浙江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等11家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公告》文件精神,撤销新农村杂志社。

公告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举办单位同意,现拟向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7月1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此前,浙江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试验站于6月28日发布《关于成立新农村杂志社清算工作小组的通知》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新农村杂志社独立法人登记注销工作,确保新农村编辑部接续运行,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农村杂志社清算工作小组。

其中,新农村杂志社清算工作小组组长由浙江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负责人担任。

公开资料显示,《新农村》杂志是一本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综合性农业科普期刊,创办于1983年,由浙江大学主办,浙江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省教育厅联办。

据浙江大学“求是新闻网”消息称,浙江省委原书记薛驹专门为《新农村》杂志创刊五周年作了“传播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培育新农民,建设新农村”的题词,这四句话也成为《新农村》杂志的办刊宗旨。

稍早前,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废止浙江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等11家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公告》显示,包括新农村杂志社在内的11家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被废止。

原文链接:http://www.knots.cn/shangwu/show-8422.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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