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等级提升为Ⅲ级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指各成员单位:15日凌晨我县开始出现降雨天气过程,截至16日10时降雨量较大的乡镇有:范湖192.0毫米、汾陈153.8毫米、山头店146.0毫米、麦岭131.5毫米、双庙127.7毫米、紫云126.8毫米、湛北123.8毫米、颍阳116.8毫米、姜庄116.7毫米、颍回114.9毫米、丁营114.0毫米、茨沟107.0毫米,其余乡镇降雨量在77.6-98.5毫米之间。襄城县气象台2024年7月16日12时22分将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升级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3小时内我县山头店、紫云、湛北及周边乡镇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根据我县当前雨情汛情发展情况,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经会商研判,县防指决定自7月16日12时30分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等级由Ⅳ级提升为Ⅲ级。
请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按照“123”“321”防汛工作要求,密切监测雨情汛情变化,滚动会商研判,落实落细应对措施。突出抓好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病险水库、中小河流等薄弱环节防范,强化城市内涝、积水点、涵洞、地下空间、危旧房屋管控,严格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坚决果断组织避险转移,牢牢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金标准。各级防汛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加强24小时巡查值守,各级抢险救援队伍及时出动,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襄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防御指南
1.进入暴雨紧急防御状态,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人员应当留在安全场所暂避,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人员应当撤离。
4.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易涝点等部位要及时封闭。涵洞,公共设施的地下空间,下沉式建筑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要迅速关闭,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
5.行驶车辆应当就近到安全区域暂避,避免将车辆停放在低洼易涝等危险区域,如遇严重水浸等危险情况应当立即弃车逃生。
6.居民小区应备足防汛物资,地下室、地下车库出入口应常备沙袋等物料,对低洼地段室外供用电设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7.做好城市内涝和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襄城县各职能部门迅速应急抢险
襄城县政府迅速对于此次险情做出反应,联合消防、武警等各个有关部门冒雨在道路上布置防洪沙袋,排积水,尽最大可能减少内涝发生的几率,确保交通和通讯的通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襄城县防汛三级应急响应都包含哪些行动?
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在四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下行动:
(1)县防办主任在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坐镇指挥。
(2)县防办主任主持会商,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和有关乡镇(街道)等单位参加,滚动研判防汛形势,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督促责任落实。县防指防汛应急专家指导组在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将情况上报县防指并通报成员单位。
(3)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单位视情派员进驻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联合值守。
(4)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程调度和隐患巡查应对工作,强化本行业防御措施的落实和检查;组织行业抢险队伍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县防指。
(5)县级抢险救援力量协助受影响乡镇(街道)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等工作。
(6)县公安局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疏导积水点交通,必要时采取断路、绕行等管制措施。
(7)县交通运输局及时调整公交运营计划,必要时增加运力,妥善疏散滞留旅客。县公安局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保障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的通行。
(8)县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及相关单位向公众播报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的有关信息。
(9)发生洪涝灾害的乡镇(街道)及时调动各类抢险队伍,安置好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迅速开展救援抢险排涝工作。
(10)加强汛情灾情报告。县气象局每日7时、11时、17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利局每日7时、17时报告水情信息,根据降雨情况适时开展洪水预报。县自然资源局每日17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结果。县应急管理局每日17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县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7时向县防办报告工作动态。洪涝灾害影响地区乡镇(街道)每日17时向县防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县防办每日18时向市防办报告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
大象新闻记者 张克 韩旭(实习) 综合 襄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襄城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