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职场上越有主角感的女人,越是精通穿衣打扮。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女人花时间在穿衣上,她们用于钻研业务的精力就少了,但我一定要怼回去,有实力的女人往往更有穿衣力,女人注重穿衣就是一种职业化的表现。
在我看来,穿衣好看的人,并不是那些买得多,买得贵的人。
正如时尚主编晓雪在她的《优雅》一书中有这样的话,「最不会穿的女人,就是把一身logo穿在身上,再漂亮也是人家logo的本事,不是人的本事,聪明女人要会藏起logo的光芒,让自己发光。」
我越来越佩服这些把衣服穿出灵魂的人。
比如玛丽莲·梦露,她能把铅笔裙穿得无与伦比地好看,除了天赐的身材,还有她自创并经过刻苦训练的“梦露步态”——据说是削掉一只高跟鞋后跟的四分之一英寸后,所呈现出的走路姿势。
有位导演的评价说,梦露只需简单地迈几步,就能比大多数演员说6页台词蕴含更多意义。
比如以前公司的某位新员工,第一天报到时,虽然身穿一套职业套裙,但畏畏缩缩、说话小声的样子,让人有女孩借妈妈的衣服穿的不适感。
随着她工作上渐渐独当一面,业务能力配得上衣服价签后,她的职业套裙像是量身打造的战袍,帮她塑造了一种走路带风,气场全开的氛围。
你看,这些穿衣好看的人,无一不是把对美丽的执着和毅力,对生活的热爱和心思,对自己的成长和气质,统统穿在身上。
穿衣越来越好看的女人,从外表看,是身材、肤质、仪态的全方位进步,从内在看,是自省、自知、自信的立体化升华。
这些穿衣好看的人,无一不是把对美丽的执着和毅力,对生活的热爱和心思,对自己的成长和气质,统统穿在身上。